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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0月1日起这一波新开工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要求、资质管理、招投标改革等新规正式实施!

注意!10月1日起这一波新开工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要求、资质管理、招投标改革等新规正式实施!

时间: 2024-08-29 00:41:02 |   作者: 输送设备

  近日,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地硬化处理要求的通知》,

  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新开工工程,要及时赴现场检查场地硬化处理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主要通道、临时便道以及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场地应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cm的配筋混凝土路面,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

  在地基基础、土方挖运、室外景观道路等施工阶段和作业区域设置的临时便道应采用铺设路基箱、预制混凝土路面板或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板等方式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场地硬化处理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单位做好组织协调,保证相关措施费用足额支付。

  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级资质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核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3、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试行)》、《试点“评定分离”定标操作导则(试行)》,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

  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评标办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简易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简易评估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机器管招投标”系统中设定评标程序,全流程由机器自动评标。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机器”的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如没有发现“机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偏差情形的,不得修改机器”的评标结果。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应通过“机器管招投标”系统的自动比对、筛选功能对所有投标文件的IP地址、计算机网卡MAC地址、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筛选出合格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环节。

  将存在涉嫌串通投标的投标文件自动截留 ,不得进入评标环节并自动保存后 推送给行业监督部门, 由行业监督部门 按照围标串标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不得存在出借资质、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招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和规定填报时间填报关键岗位人员信息。

  从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之日,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投标中重复使用, 已经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

  2022年9月14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绍兴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本意见自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

  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以及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建设单位应当向实施工程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健全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主材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浮动风险,超过部分应由发包方承担。

  合理分摊新冠疫情防控等相关费用,建筑设计企业应按照不可抗力的原则及时与施工企业签订补充协议。

  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细则的通知》,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确:

  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电子版公路养护资质证书。申请人需要纸质证书的,可以同时制作。

  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完成情况核查前,不受理因申请人注册地迁出自贸试验区而提交的资质变更、重新核定申请。

  8月1日,四川省政府正式出台《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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